1 )已经使用仍具有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2 )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3 )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型损耗的机电产品.
4 )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5 )大型二手设备
有很多公司在没有做好二手设备进口单证的情况下,贸然将二手设备发货至中国,货到港申报时才被海关提醒,单证不齐,无法申报,导致企业产生大量在码头船公司仓租,柜租,海关罚金。无法正常申报导致不能清关甚至会让企业计划时间里完成布置,无法开工的局面。
紧急处理方案:申请退港(发货国或中国香港)--办理预检验备案—申请中国香港中检 此方案耗时约25天左右!
A进口法定检验
B 进口机电许可证(旧)
C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
(我国九个驻外商检机构分别在:日本、中国香港、不莱梅、马赛、伦敦、加拿大、欧洲、北美、西班牙)旧机电
产产品必须要把货物发至这九个商检网点方能进口
D 进口口岸检疫局办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E 如进口的机器是印刷机就需要到国家新闻总暑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F 如产品税号涉及到国家强制认证的需提供3C证书
G 如进口国为美日韩欧盟等国家的还需提供IPPC(木质包装熏蒸证明)
二手机械进口许可证,也就是《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只要该机械在海关有这项监管条件,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都必须办理。
为了对机电产品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对属于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管理以外的部分机电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进口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应当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向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主管机构、部门机电办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并持《自动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4)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按标准格式填写,一式两份,要求以电脑打制。)
5)进口旧机电产品描述(按网上标准格式填写)
6)其它材料(8年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原则上均需提供产品彩色图片/照片;制造年限久的设备如在发运前已经维修整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记录与证明);进口二手大型成套设备、流水线需提供设备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等资料.(这个十分重要,没有这些资料,大型设备的备案就无法通过!!)。
7)进口用于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等用途且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有其他规定要求的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人申请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合同或协议
9)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需办理机电证时提供)
1)商检备案10-20个工作日 (可申请*处理,5--7工作日)
2)中国香港中检 3个工作日
3)O证办理 5-7个工作日(地方批) 7-15个工作日(国家批)
4)现场报检3个工作日
5)报关、审价、出关10个工作日
一般二手机械进口到放行需要一个半月以上的时间
1. 将机械表面的油垢清除干净,机械如遇有油箱及其他装储液体装置,请将液体抽干,并将封口用防水胶布施封;
2. 污垢清除后,如机器表面保护漆已经脱落,并起锈,外观成色非常陈旧者,建议喷涂以机械原色为基准的着色,尽量保持机械表面着色新净;
3. 机械原有铭牌标记,如已经脱落或者丢失,建议重新制作铭牌标记(机械型号,年份,品牌,产地,制造商等信息),年份建议不**过10年为基准。
4. 机械接触部分或者操作台附件,请在显眼处贴标《安全使用警示牌》;
5. 如机械附件类的电源,电线,接口等,建议使用绳索扎紧,避免装卸时损坏;
6. 机械清洁后,在未用薄膜、木卡板等工具施封前,请将每台机器设备拍照(每台设备清晰的全景的正面、左,右两侧和铭牌部位图片各1张),回传予我司以旧机电进口前备案之用;
7. 如属仪器类,按键部位,建议采取使用木箱打包装箱,并在出口前做熏蒸消毒处理,提供《木质包装检疫消毒证书》;
8. 装箱后请准确提供装箱清单及提单号予我司操作部,以便双方合作整体操作的顺利性